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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事项借款发表时间:2023-11-30 18:50 学校原则上不对部门或个人借款。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借款的(如:销售方只接受对公转账付款后才开具发票的情形),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,由使用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并及时清理,逾期未归还借款的,由计划财务处书面通知借款人后,从借款人收入中扣还,直至归还完毕。
审批流程: 报销材料清单: 1.网上报账系统填报的“新疆医科大学借款单” 2.借款说明 3.合同原件(如有)或文件(如有)
办理流程: 1.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上报账系统 入口①:“新疆医科大学”官网→登录“智慧校园”一站式服务大厅→服务中心的“财务管理”→“网上报账系统”; 入口②:“新疆医科大学”官网→机构设置“计划财务处”→“财务办公平台”→“网上报账系统” 入口③:“新疆医科大学”官网→机构设置“计划财务处”→“网上报账系统” 2.进入“网上报账系统”后, 点击“借款”→“新业务填报”→选择“项目”后点击“下一步”填写关键字摘要、单据数、金额等; 3.填报完成后,打印“新疆医科大学借款单”,审批人审签后,将报销材料投递到“自助报账投递机”内。 |